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台上字第 421 號
判例要旨
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所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係指表意人與相對人雙方故意為不符真意之表示而言,若僅一方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表示與真意不符之意思者,即難指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所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係指表意人與相對人雙方故意為不符真意之表示而言,若僅一方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表示與真意不符之意思者,即難指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