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73 年台抗字第 461 號日期 73 年 09 月 26 日判例要旨當事人在前訴訟程序曾經繳納裁判費,於該訴訟程序確定後提起再審之訴時,如不能釋明其經濟狀況確有重大之變遷,不得遽為聲請訴訟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