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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年上字第 525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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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19 年上字第 525 號

日期 18 年 12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訴訟當事人於第一審判決後,如對假執行之宣示有所不服,祇得於提起第二審上訴時,聲請法院先就應否假執行之部分辯論及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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