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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0 年上字第 755 號

日期 20 年 03 月 18 日

判例要旨

訴訟事件一經依法判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即有羈束該判決法院之效力,不得由該判決法院就同一事項更為反對之裁判。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20 年上字第 755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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