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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年上字第 804 號
判例要旨
中斷生於言詞辯論終結後者,本於其辯論之裁判得宣示之,此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但書定有明文。第三審不經言詞辯論而為判決者,固無所謂言詞辯論之終結,惟當事人對於判決前應為之訴訟行為若已完畢,即與言詞辯論之終結無異,故中斷生於當事人應為之訴訟行為完畢後者,自得本其行為而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