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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4 年台上字第 804 號

日期 74 年 04 月 03 日

判例要旨

支票發票人所負票據債務之成立,應以發票人交付支票於受款人而完成發票行為之時日為準,至支票所載發票日,依票據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僅係行使票據債權之限制,不能認為票據債務成立之時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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