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37 年上字第 8288 號日期 37 年 10 月 20 日判例要旨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所謂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係指一般交易觀念所認為相當之時期內,不表示反對之意思而言,此項意思表示亦不必以明示之方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