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5 年台上字第 947 號
判例要旨
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通行權,其主要目的,不僅專為調和個人所有之利害關係,且在充分發揮袋地之經濟效用,以促進物盡其用之社會整體利益,不容袋地所有人任意預為拋棄。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通行權,其主要目的,不僅專為調和個人所有之利害關係,且在充分發揮袋地之經濟效用,以促進物盡其用之社會整體利益,不容袋地所有人任意預為拋棄。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