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8 年台上字第 1000 號日期 48 年 08 月 19 日判例要旨檢察官在原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未就起訴法條有所爭執,即按確認之事實又非顯然不屬於刑法第六十一條之案件,即經原審判決,即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