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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1 年上字第 1020 號

日期 31 年 05 月 06 日

判例要旨

第二審法院判決書,固得引用第一審判決書所載之事實,但第一審判決書對於犯罪事實如毫無記載,或記載不明時,第二審判決書即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結果所認定之事實,詳予記載,無再引用第一審判決書之餘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31 年上字第 1020 號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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