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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2 年台上字第 1048 號

日期 52 年 05 月 28 日

判例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舊) 所謂同一案件,指同一訴訟物體,即被告及犯罪事實均相同者而言,不以起訴或告訴時所引用之法條或罪名為區分標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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