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6 年渝上字第 1057 號
判例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之追加起訴,限於在第一審辯論終結以前始得為之,上訴人等不服簡易庭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檢察官於第二審審判時,就搶奪部分,追加起訴,顯屬不合。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之追加起訴,限於在第一審辯論終結以前始得為之,上訴人等不服簡易庭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檢察官於第二審審判時,就搶奪部分,追加起訴,顯屬不合。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