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265 條(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
- 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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