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台上字第 1060 號
判例要旨
共同正犯之所以應對其他共同正犯所實施之行為負其全部責任者,以就其行為有犯意之聯絡為限,若他犯所實施之行為,超越原計畫之範圍,而為其所難預見者,則僅應就其所知之程度,令負責任,未可概以共同正犯論。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共同正犯之所以應對其他共同正犯所實施之行為負其全部責任者,以就其行為有犯意之聯絡為限,若他犯所實施之行為,超越原計畫之範圍,而為其所難預見者,則僅應就其所知之程度,令負責任,未可概以共同正犯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