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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年上字第 130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17 年上字第 130 號

日期 16 年 12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脫逃罪之成立,係指被逮捕監禁後,其身體已入於該管公務員實力支配下,乃竟脫逃者而言。本案據某甲所述,上訴人僅於搜獲土時,乘間逃逸,其身體尚未入路警實力支配之下,於本罪上構成要件尚未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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