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年上字第 1310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2 年上字第 1310 號日期 21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刑法第三百七十條第一項所謂恐嚇,凡一切之言語、舉動足以使他人生畏懼心者,均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