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30 年聲字第 14 號日期 30 年 04 月 13 日判例要旨管轄之移轉,必其案件尚待審判者,始得為之,若已經裁判確定之案件,自無尚待審判之情形,即無移轉管轄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