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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台上字第 1471 號

日期 50 年 10 月 04 日

判例要旨

上訴人提出收據及工人切結書,為其並無侵占公物之有利證據,於待證事實確有重要關係,原審未加調查,遽為其不利之判決,自難謂非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之違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50 年台上字第 1471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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