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1 年台上字第 1486 號日期 51 年 08 月 21 日判例要旨刑法第六十二條所謂自首,祇以犯人在其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自承犯罪,而受裁判為已足,並不以使用自首字樣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