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年上字第 1511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7 年上字第 1511 號
判例要旨
依刑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教唆犯在原則上應按照正犯之犯罪體樣而處罰,故正犯之犯罪如屬未遂,則教唆犯亦應依同條第二項論以未遂,與第三項所稱被教唆人雖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之例外規定無涉。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依刑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教唆犯在原則上應按照正犯之犯罪體樣而處罰,故正犯之犯罪如屬未遂,則教唆犯亦應依同條第二項論以未遂,與第三項所稱被教唆人雖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之例外規定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