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1 年台上字第 1616 號日期 51 年 09 月 18 日判例要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公務上持有物罪,以具有公務員之身分,以及侵占之物屬於其公務上所持有為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