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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6 年台上字第 170 號

日期 46 年 02 月 25 日

判例要旨

被告之自白與事實是否相符,須依具體情事,如現場跡象、被害人指供或調查其他之必要證據,以認定之,不能憑空臆測,認為與事實相符,而採為判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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