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73 年台上字第 1886 號日期 73 年 04 月 11 日判例要旨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不限於事前有所協議,其於行為當時,基於相互之認識,以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者,亦無礙於共同正犯之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