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上字第 19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0 年上字第 19 號
判例要旨
上訴人持槍脅迫,意在索取數簿,以妨害該店之營業,則其數簿既未取得,是已著手尚未達於妨害該店營業之程度,自屬未遂。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上訴人持槍脅迫,意在索取數簿,以妨害該店之營業,則其數簿既未取得,是已著手尚未達於妨害該店營業之程度,自屬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