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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1 年上字第 2200 號

日期 31 年 11 月 04 日

判例要旨

核對筆跡,除顯著跡象,凡具字學常識之人,足以肉眼辨別其真偽異同者外,必須就其內容,依法付與鑑定,始足以資判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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