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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例
43 年台上字第 251 號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日期:43 年 05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民國 16-77 年刑事部分)第 20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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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實務見解
誣
告
罪
之
成
立
,
須
其
申
告
內
容
完
全
出
於
憑
空
捏
造
,
若
所
告
尚
非
全
然
無
因
,
衹
因
缺
乏
積
極
證
明
致
被
誣
告
人
不
受
訴
追
處
罰
者
尚
難
遽
以
誣
告
論
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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