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3 年台上字第 2750 號日期 53 年 11 月 24 日判例要旨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所謂證據,須適於為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明者,始得採為斷罪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