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8 年上字第 3110 號日期 28 年 09 月 13 日判例要旨共同實施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即應對於全部所發生之結果,共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