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7 年台上字第 365 號
判例要旨
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文書罪,指無制作權不法制作者而言,若自己之文書,縱有不實之記載,要難構成本條之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文書罪,指無制作權不法制作者而言,若自己之文書,縱有不實之記載,要難構成本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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