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9 年上字第 3853 號
判例要旨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所謂容留,係指供給姦淫者之場所而言,上訴人令其收買之良家女子賣淫,應成立意圖營利引誘與人姦淫罪,雖仍觸犯同一法條,而罪名究有區別。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所謂容留,係指供給姦淫者之場所而言,上訴人令其收買之良家女子賣淫,應成立意圖營利引誘與人姦淫罪,雖仍觸犯同一法條,而罪名究有區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