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台上字第 389 號
判例要旨
被害人之交付上訴人新台幣三百元,如係由於上訴人以將來惡害通知使其心生畏怖,而加以要索之結果,固應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若該上訴人僅表示欲加毆打,而被害人為求息事,因聽從他人之調解而交付者,則尚難律以該條之罪。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被害人之交付上訴人新台幣三百元,如係由於上訴人以將來惡害通知使其心生畏怖,而加以要索之結果,固應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若該上訴人僅表示欲加毆打,而被害人為求息事,因聽從他人之調解而交付者,則尚難律以該條之罪。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