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4 年台上字第 477 號日期 54 年 02 月 24 日判例要旨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所謂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以該物品由公務員本於職務上之關係所掌管者為已足,與物品之所有權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