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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9 年台上字第 581 號

日期 59 年 03 月 03 日

判例要旨

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係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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