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5 年台上字第 5951 號

日期 75 年 10 月 29 日

判例要旨

送達證書與收受證書,俱為送達之司法警察所製作,一在向命送達之機關陳明其送達之事實及時間,一在向收領人證明其為送達之事實與時間,以杜送達不正確之流弊,原應兩相符合。如有不符,或無送達證書可稽,而依收受證書之記載,已足以證明收領人收受文書之時間及事實,自應據以認定其送達之效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75 年台上字第 5951 號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