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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1 年上字第 735 號

日期 31 年 04 月 01 日

判例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七條第一項所謂撤回告訴,係指合法之撤回而言,若無權撤回或其撤回非出於自由之意思者,均不能發生撤回之效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31 年上字第 735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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