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年非字第 74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2 年非字第 74 號日期 21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有期徒刑應減輕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均應減輕,雖最低度減至二月未滿,仍稱有期徒刑,不得稱為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