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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5 年台上字第 869 號

日期 45 年 07 月 04 日

判例要旨

上訴人於向該管檢察官誣告警察局職員某甲瀆職之外,雖又有分向監察院、內政部、最高法院檢察署申訴情事,然亦不過僅為一個誣告行為,殊與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之罪名者以一罪論之要件不合,第一審誤引刑法第五十六條,以連續犯處斷,原審未予糾正,自屬適用法則不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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