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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0 年上字第 870 號

日期 30 年 03 月 19 日

判例要旨

共同正犯不限於事前有協議,即僅於行為當時有共同犯意之聯絡者,亦屬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30 年上字第 870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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