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0 年上字第 929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0 年上字第 929 號

日期 19 年 12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被告之尊親屬得為被告利益起見,獨立上訴,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以具有法定代理人之資格者為限。本件上訴人因殺旁系尊親屬案件,經第一審判決後,雖據其母某氏提起上訴,但按上訴人當時業已成年且又精神健全,其母並非法定代理人,本無獨立上訴權,原審認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駁回上訴,於法自無不合。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