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6 年台上字第 966 號日期 46 年 08 月 12 日判例要旨刑事有罪判決理由內所應記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不僅指實施犯罪行為之證據而言,即構成犯罪原因事之證據,亦應詳為記載,否則仍有理由不備之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