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年判字第 15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7 年判字第 15 號
判例要旨
一、政府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之規定公告徵收之耕地,其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認為徵收有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申請更正。徵收之耕地經公告期滿而無人申請更正,其徵收處分即歸確定。
二、行政爭訟,僅能對於未確定之行政處分為之。若處分業經確定,自不許當事人復對之提起訴願。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政府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之規定公告徵收之耕地,其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認為徵收有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申請更正。徵收之耕地經公告期滿而無人申請更正,其徵收處分即歸確定。
二、行政爭訟,僅能對於未確定之行政處分為之。若處分業經確定,自不許當事人復對之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