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8 年判字第 15 號
判例要旨
經營私運貨物者,或購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除對行為人處以罰金外,並得沒收該項私運貨物。是凡屬私運貨物,縱經轉售,自亦得沒收。而貨物之是否由於私運進口,則應以有無海關稅單,或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完稅進口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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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私運貨物者,或購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除對行為人處以罰金外,並得沒收該項私運貨物。是凡屬私運貨物,縱經轉售,自亦得沒收。而貨物之是否由於私運進口,則應以有無海關稅單,或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完稅進口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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