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年裁字第 27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32 年裁字第 27 號日期 31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對於訴願決定之執行必須執行之標的將來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始得請求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