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中雖無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但在訴願程序中訴願人死亡者,仍宜通知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繼受訴願之人,續行訴願程序,不得對已無權利能力之原提起訴願人為訴願決定。
廢 76 年判字第 585 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 日期:76 年 04 月 02 日
- 資料來源:
-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要旨彙編(22年至88年11月)第 125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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