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1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25條規定之令

會議日期 112 年 08 月 24 日

要旨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25條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25條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上市(櫃)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股東(以下簡稱「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因履約而需轉讓所屬公司發行之股票時,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申報,該款所稱「特定人」,在認售權證為該商品之發行人、在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為該商品之交易相對人。

二、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因履約致持有所屬公司股票異動時,亦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股權申報。

三、下列之人,亦有前二點規定之適用:

(一)內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內部人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二)法人董事(監察人)代表人、代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四、本令自即日生效;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台財證(三)字第○九二○○○○五九○號令(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2 月13 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0590 號令,自即日廢止。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