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要旨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集中清算之款項總額收付業務,其辦理上開業務應設立專戶,並應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獨立,除為其委託人辦理應支付款項外,不得動用前開款項。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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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一、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集中清算之款項總額收付業務,其辦理上開業務應設立專戶,並應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獨立,除為其委託人辦理應支付款項外,不得動用前開款項。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