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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外國法人購置不動產有關規定

發文機關 內政部地政司發文日期 70 年 01 月 16 日

要旨

外國法人購置不動產有關規定

要旨

外國法人購置不動產有關規定

內容

一、經依法核准在我國營業之外國法人,為經營事業之需要,可依土地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等有關規定,准其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

二、近年來,常有在我國營業之外國法人,須以該法人之名義購置房屋以供其職員居住之情形,參照土地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及公司法第三百七十六條規定,應予准許。

(按:土地法第十九條業經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修正)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外國法人購置不動產有關規定由內政部地政司於民國 70 年 01 月 16 日發布,要旨:外國法人購置不動產有關規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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