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於核定領回抵價地至抵價地囑託登記前死亡,其繼承人於辦理更正申領抵價地資料時,免繳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文件
要旨
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於核定領回抵價地至抵價地囑託登記前死亡,其繼承人於辦理更正申領抵價地資料時,免繳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文件
要旨
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於核定領回抵價地至抵價地囑託登記前死亡,其繼承人於辦理更正申領抵價地資料時,免繳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文件
內容
為利稽徵作業,於繼承人辦理更正申領抵價地資料時,請將繼承人姓名、地址、原受領之補償金額、地號等資料,通報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管轄國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