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信託法公布施行前,基於信託契約關係登記之土地,於被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登記後,再由雙方依契約內容等辦理

會議日期 85 年 12 月 24 日

要旨

信託法公布施行前,基於信託契約關係登記之土地,於被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登記後,再由雙方依契約內容等辦理

要旨

信託法公布施行前,基於信託契約關係登記之土地,於被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登記後,再由雙方依契約內容等辦理

內容

查「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及「依本條例實施區段徵收之土地,原土地所有權人不願領取現金補償者,應於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申請發給抵價地。領回抵價地者,由徵收機關於規劃分配後,囑託該管登記機關逕行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分為土地法第四十三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五條所明定,本案土地持分1900/6300既經依法記為顏○○所有,有其絕對效力,嗣後該地辦理區段徵收,並因顏君申領抵價地,自應依前開條例規定辦理。至該地原承買人黃○○與顏○○所成立之信託契約,屬私權關係,宜於抵價地登記後,由雙方依契約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信託法公布施行前,基於信託契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