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市地重劃區內已建合法房屋因分配需要而增配之土地,其土地利用價值較低,為減輕該增配土地所有權人之重劃負擔,得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核減標準

發文機關 內政部地政司發文日期 76 年 11 月 25 日

要旨

市地重劃區內已建合法房屋因分配需要而增配之土地,其土地利用價值較低,為減輕該增配土地所有權人之重劃負擔,得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核減標準

要旨

市地重劃區內已建合法房屋因分配需要而增配之土地,其土地利用價值較低,為減輕該增配土地所有權人之重劃負擔,得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核減標準

內容

關於市地重劃區內已建合法房屋因分配需要而增配之土地,因其土地利用價值較低,可否就該增配土地之重劃後地價再提地價評議委員會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重新評定乙案,為減輕該增配土地所有權人之重劃負擔依本部七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台(七二)內地字第一八一五八五號函規定,得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斟酌該地區實際情形,本於職權,訂定核減標準,以照顧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市地重劃區內已建合法房屋因分配需要而增配之土地,其土地利用價值較低,為減輕該增配土地所有權人之重劃負擔,得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核減標準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